售卖假冒“泡泡玛特”商品,商标侵权被罚!
近日,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查处一起销售侵犯“泡泡玛特”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件,有力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市场的公平秩序。此案作为商标行政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件,为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敲响了警钟,凸显了商标保护的重要性。
丨“泡泡玛特”商标侵权案
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,海淀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零售店铺进行了突击检查。现场发现,该店铺货架上陈列的多款标注有“POP MART”、“THE MONSTERS”标识的盲盒、毛绒挂件等商品,其包装设计、品牌标识样式与正版“泡泡玛特”产品高度相似,但存在包装做工粗糙、缺乏正规防伪标识等明显疑点。经“泡泡玛特”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,确认该批商品均为未经授权的侵权产品。
(上图为执法人员在涉案商户经营场所现场查获的侵权商品)
调查显示,涉案商户为牟取非法利益,通过非正规网络渠道购入这批侵权商品,并以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进行销售,涉案非法经营额共计2322元。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:没收全部侵权商品,并处以罚款;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。 同时,查获的侵权商品已被依法集中销毁,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。
案件所涉及的上游生产、供应环节的违法线索,也已启动追溯程序,体现了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全链条治理的决心。
丨“泡泡玛特”商标布局
泡泡玛特对核心品牌“泡泡玛特”及旗下IP(如Labubu、Molly等)进行全类别商标注册,覆盖45个商标分类,包括玩具、文具、服装、广告、娱乐等与业务相关的领域,甚至延伸至化妆品、医疗器械等非核心类别,防止他人在不同领域“蹭热度”。
泡泡玛特的商标布局是其品牌保护的核心战略,通过全类别注册、防御性注册、全球化布局等手段构建了严密的知识产权壁垒。
丨商标侵权后果严重
商标侵权绝非小事,一旦被认定,侵权方将面临一系列严重的法律、经济和商业后果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相关规定,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,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应当从重处罚。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,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。涉嫌犯罪的,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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